一、鉴定房屋概况广州市黄埔区某大院房屋,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我司对现场的勘查,上述房屋建于80年代,主体结构以钢筋混凝土柱、梁、混凝土板共同承重;以200mm砖墙围护及分隔,房屋的平面布置规则。现该鉴定区域作商业使用。二、鉴定房屋主要现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,现状情况如图所示。三、房屋鉴定结论广州市黄埔区某大院房屋结构现状满足6#电梯楼板开洞后安全使用要求,尚不影响整体承载功能,但须保证新增电梯结构与...
16620023371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:2022-09-28 热度:1304
一、鉴定房屋概况
广州市黄埔区某大院房屋,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我司对现场的勘查,上述房屋建于80年代,主体结构以钢筋混凝土柱、梁、混凝土板共同承重;以200mm砖墙围护及分隔,房屋的平面布置规则。现该鉴定区域作商业使用。
二、鉴定房屋主要现状
根据现场检查情况,现状情况如图所示。
三、房屋鉴定结论
广州市黄埔区某大院房屋结构现状满足6#电梯楼板开洞后安全使用要求,尚不影响整体承载功能,但须保证新增电梯结构与原结构分离,且对楼板开洞位置采用封口梁进行加固处理。
因此该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Csu级,安全性不符合本标准对Asu级的规定,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功能,应对承载力不足及已损坏构件采取措施。
四、房屋鉴定处理意见
1、加建电梯结构须与原结构分离,楼板局部开洞后须增加封口梁,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,不得随意增加原结构荷载。
2、宜对房屋有损坏的部位进行修复处理;定期对房屋进行维修保养,以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。
3、加强结构在后续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和管理,如发现构件出现耐久性损伤应进行修补处理。
4、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,不得随意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