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建筑物概况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某号房屋,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我司对现场的勘查,上述房屋建于2013 年,为地上二层砖混结构,主体结构以钢筋混凝土梁、板、砖墙共同承重;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。房屋的平面布置规则,呈矩形。现该房屋作住宅使用,建筑面积约88.47 ㎡。二、鉴定房屋主要现状三、房屋鉴定结论依照《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》(城住字[1984]第678号),评定清远市清城区某号房屋的完损性等级为“基...
16620023371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:2022-09-28 热度:1827
一、 建筑物概况
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某号房屋,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我司对现场的勘查,上述房屋建于 2013 年,为地上二层砖混结构,主体结构以钢筋混凝土梁、板、砖墙共同承重;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。房屋的平面布置规则,呈矩形。现该房屋作住宅使用,建筑面积约 88.47 ㎡。
二、鉴定房屋主要现状
三、房屋鉴定结论
依照《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》(城住字[1984]第 678 号),评定清远市清城区某号房屋的完损性等级为“基本完好房”。
四、房屋鉴定处理意见
鉴于该房屋所处地段将对清远市某路道路工程进行道路施工,对房屋的修缮处理可在清远市某路进行道路施工完成后进行,若房屋的损坏到时未有发展,建议作如下修缮处理:
1、 宜对该房屋出现开裂的墙体铲除裂缝处的找平层并挂钢丝网,用水泥砂浆嵌补后,做好防水及重作装饰处理。
2、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,在后续使用中应定期维护检查,严禁超载使用、随意增设隔墙、随意改变使用功能等。如需进行涉及使用荷载较大变化的改造,或房屋出现异常情况(如承重构件出现明显开裂、房屋倾斜或房屋出现变形等),应及时与具备资质的技术单位反映情况,并采取有效措施。